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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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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的程序及条件

发布时间:2017/5/8 访问次数:3912
一、程序(试行)
行政相对人申请→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局成果处审核(批)→主管局长批准→省测绘资料档案馆按有关规定提供使用。
二、条件
1、《河南省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注册登记表》,同时提供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河南省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申请人到所在地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或相应的省直测绘成果归口管理单位办理。
3、《河南省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批表》。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确需使用该区域测绘成果的项目合法来源(一般指政府批文或立项文件)和勘查设计合同书、协议书等。
行政许可咨询电话:0371-659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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