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开放式”测绘的方针,推动测绘档案资料的共建共享,拓宽社会化服务领域,提高测绘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减少重复测绘。2012年11月2日下午,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和湖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在郑州签订了省际基础测绘档案资料共建共享协议。中心主任李向阳与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馆长(湖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主任)李兵共同签署了协议,局成果处处长邓跃明、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进军、副主任陈亚岭及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副馆长(副主任)赵薇等有关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双方在“目录互通、信息共享、互惠互利、资料共享”的原则下,推进了河南省和湖北省的基础测绘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建设,共同建立长期友好、规范合理的测绘成果资料共享合作机制。
协议明确,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省界附近所缺的基础测绘资料,施测完成后和现已完成(更新)的,双方测绘档案部门免费进行成果交换。
协议规定,双方按协议获得的测绘成果具有加工利用使用权,并对该测绘成果负有相应的安全保密、版权维护、技术服务等责任。双方可代理对方馆藏边界测绘档案资料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外提供利用工作。
双方还就成果共享工作信息联络员以及各自的责、权、利等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